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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走进法律大讲堂第十六讲主讲“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庭审实务


2018年11月19日,法学院迎来了法律大讲堂第十六讲“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庭审实务”。本次法律大讲堂有幸邀请到法学院优秀校友、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法庭的宋剑涛法官,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理论与实务并重的课程。法律大讲堂由法学院白硕老师主持。

首先,白硕老师介绍了宋法官忙碌的工作日程和丰富的判案经验,同学们对于同样从这个课堂走出去的师兄感到倍感亲切。白老师从上次王欢欢法官的雷志凌故意伤害罪一案引入,引起在场同学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思考。

紧接着,宋法官从抚养费、误工费、护工费等十多个方面对法条进行了解读,同时谈及实务中判决的经验和标准。特别是关于交通费、医疗费等证据认定的介绍,使同学们获益匪浅,单一的理论知识经过宋法官的讲述也变得生动具体起来。

最后,同学们分组对刘某民诉西某贵一案进行了讨论,针对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和证据进行了认定和计算赔偿数额。宋法官对于各组提交的书面判决一一进行点评,并且耐心地答疑解惑,留下联系方式表示愿意为同学们提供职业生涯的指导和实习机会。

学期已过半,我院师生通过每一次法律大讲堂的积极参与,积累了不同专题实务的知识。同时,法学院也与法院、检察院等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是成功的共建经验。

供稿/吴升

摄影/吴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