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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代表参加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并作发言


2024年9月21日,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南京成功举办,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教授、法学系系主任张馨天受邀参加此次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表学术演讲。本届年会以“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与私募基金法治建设”主题,由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等单位协办。理论界及实务界的多方专家近400人汇聚一堂,针对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与私募基金法治建设相关的各项前沿、重要议题展开广泛而热烈的讨论。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如林,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巩海滨,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建,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岳教授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议设了四组分论坛,第一组主题为“金融强国建设、区域股权市场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第二组主题为“私募基金基本法律制度研究”,第三组主题为“投资者保护与执法司法机制研究”,第四组主题为“证券反欺诈与法律责任制度”,安排了题为“金融法制定的展望”、“私募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的义务边界”、“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以及“操纵市场的法律边界”的圆桌对话,多位专家学者围绕上述四个主题进行了深入而激烈的研讨。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教授参加了第三组分论坛,就“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作了发言,认为上市公司退市中的赔偿制度非常必要,国家应当对分散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倾斜性保护,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资者保护机制;上市公司是主要的投资者保护责任主体,监管机构是监管责任人、中介机构是相关责任主体;另外上市公司退资产清算要遵循程序性与实体性规则,上市公司退市资产再分配总体上要贯彻公平、合法、效率、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法学主任张馨天老师就“投资者适当性义务”问题与理论界及实务界的专家进行交流与讨论,强调需从多角度分析法律责任承担及减免问题;从信赖利益等更多角度评判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投资适当性义务进行评估。          

                  

据悉会议研究审议了2024年度增补理事议案,经票选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张馨天老师当选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法学院将加强与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的合作,持续为资本市场与私募基金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智慧。


                                              撰稿:张馨天

摄影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

                          审核:吴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