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必须统筹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关系,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商讨关于破产企业数据资产处置相关问题,2025年3月21日下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团队应邀前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座谈交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企业破产和市场退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张莉处长主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破产法庭,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民生智库,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联合出席。北京物资学院党委常委于海蛟副院长、法学院法学系副系主任刘飞虎及研究生代表高雅、本科生代表陈文勣参与座谈交流。

会议伊始,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法学系副主任刘飞虎老师就企业破产中的数据资产处置研究情况进行汇报,详细介绍了企业数据资产交易盘活的研究意义和方向,结合当前数据交易所的数据产品交易实践情况,梳理了数据产品的交易流程,分析了原始数据、数据集合、数据产品等的交易问题,提出了破产企业数据资产处置与数据交易所规则衔接的可行路径,并就需要探讨的重点问题作出说明。
在交流环节,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邢立新副会长,强调在破产企业的数据资产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资产的合法获得和合规使用,建议构建统一的数据资产管理体系,防止数据泄露,保障数据安全。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孙卫宏监事长就企业数据资产评估定价问题,提出应当充分考虑数据资产的价值特点等因素,构建科学合理的数据资产评估定价体系,确保交易方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三级高级法官施舟骏表示,要将学理与实践深度结合,在分析数据资产处置风险基础上,提出了数据资产处置的合法性要点,并建议在具备条件的破产案件中尝试开展数据资产交易试点工作,以切实推动实践发展。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徐莹莹法官提出,在重组、和解、破产清算等不同破产程序中,数据资产处置所涉及的风险存在差异,应当维护好各方主体的不同利益。北京破产法庭苏汀珺法官展开补充,指出在敏感数据(如临床试验数据)的处置过程中,应特别关注个人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审查。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数据资源管理处姜武希提出,推动公共数据登记授权、数据产权确权登记,是推动数据资产市场化配置的基础,对于数据资产的交易标的和定价标准,需要结合不同行业进行更加精准的确认。北京市大数据中心数据要素市场部李晓红就数据资产的安全及合规问题进行了补充,提出在数据资产交易场景中,应当加强对数据接收主体的安全保护能力及业务资质的审查。
北京市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运营部高尚滔详细介绍了数据资产登记中心的功能和作用,提出了在数据产品交易实践中识别数据资产范围、确认数据资产权属的方式,并探讨了推动数据资产质押融资等市场机制建设的可行性。

最后,北京物资学院党委常委于海蛟副院长作会议总结。针对交流环节中提出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他强调,在推动破产企业数据资产处置中,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对于各单位提出的数据资产处置中的关键性节点问题,特别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必须进行有效突破和解决。破产企业数据资产处置中的法院、破产管理人、政府等多方主体,应当积极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就处置中
的重点问题达成共识,明确研究方向,协同助力数据资产盘活。
本次会议就破产企业数据资产的处置问题展开深度探讨,进一步明确了数据资产的未来研究方向,细化了数据资产的研究内容,关注了预防数据资产交易中的安全和隐私问题,

既巩固了现有的相关经验,又为下一步解决破产企业数据资产处置问题奠定了基础。未来,北京物资学院将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继续深化合作,联合开展更多交流调研等活动,共同持续推进破产企业数据资产处置研究,切实为实现首都相关资源盘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贡献力量。
(撰稿:陈文勣,摄影:高雅,审核:刘飞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