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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宪法学习宣传有关部署,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同时配合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根据市司法厅(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活动要求,将有关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与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旨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鼓励全体人员广泛参与法律知识学习宣传,在弘扬爱国主义教育中传播法制文化、传递法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不断开创新时代普法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

承办: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国家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法制日报社

协办: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中国长安网、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

参与网站:各地普法网站、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部分政府网站和商业门户网站等百余家网站

三、竞赛时间

12月1日8时至12月31日24时

四、竞赛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五、参与方式

本次竞赛可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两种方式参赛,均有机会赢取50元手机话费。

(一)网站参赛

2019年12月1日8时至12月31日24时,网友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等百家网站的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参赛者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5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答题满分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2020年1月5日公布获奖名单,1月中旬发放奖品。

(二)微信参赛

活动期间广大师生可通过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参与答题(在手机下方子菜单“齐参与”中找到“知识竞赛”进入答题页面即可答题)。每月1日-20日为答题期,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月答对10题即可参加抽奖。每月25日前抽奖、公布获奖名单,20个工作日内进行话费充值。参赛者可以将自己的成绩附带手机答题页面分享到朋友圈或截图保存,以便后期参与奖品评选使用。

【注意】12月份知识竞赛的答题页面中设置了“单位名称”,请务必填写“北京物资学院”,以便后台数据统计,作为评选与发放奖品的依据。

六、奖项设置

(一)优胜奖

共设置5200名优胜奖,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其中,网站参赛设置400名,微信参赛设置4800名(每月400名)。

(二)优秀组织奖

设置若干名。根据组织参加竞赛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七、工作安排

(一)网站参赛

12月31日24时,网站答题截止,将从所有满分的答卷中抽出优胜奖。2020年1月5日公布获奖名单,同时进行奖品发放。

(二)微信参赛

每月25日前抽奖、公布获奖名单,2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电话充值。

(三)发布获奖名单

活动结束后,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公布个人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奖获奖者名单,在相关网站制作活动主题栏目、节目和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