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体顶端
法学院2022级研究生:
在学校总体教育教学计划的原则下,根据《北京物资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物院发〔2020〕4号、5号)文件安排,按照研究生院总体工作部署,法学院将开展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法学院2022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2022级法律经济学研究生。
二、检查要求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实施。
三、检查时间安排
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定于9月26日(周四)开展,具体名单见下。
时间 |
9月26日下午14:00--17:00 |
地点 |
法学院402会议室 |
评委 |
组长:石新中(教授);委员:王志红(副高职称)、杜一华(副教授)、白硕(博士)、刘飞虎(博士)、郭如愿(博士) |
答辩秘书 |
赵洺、王颖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1 |
22311***1Z |
张怡雯 |
法律经济学 |
2 |
22311***2Z |
尚梦真 |
法律经济学 |
3 |
22311***3Z |
何家豪 |
法律经济学 |
4 |
22311***4Z |
李刚 |
法律经济学 |
5 |
22311***5Z |
赵津雪 |
法律经济学 |
6 |
22311***6Z |
陈璇玉 |
法律经济学 |
7 |
22311***7Z |
赵文婷 |
法律经济学 |
8 |
22311***8Z |
马龙飞 |
法律经济学 |
9 |
22311***9Z |
张凯英 |
法律经济学 |
10 |
21311***2Z |
蒋梦岩 |
法律经济学 |
四、检查工作程序
1.中期检查设1个小组,成员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5名教师组成,中期检查答辩委员会主席为教授。
2.研究生于9月24日下午四点前提交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及学位论文初稿(PDF版),交至学院306办公室,文件命名方式为以“专业+学号+姓名+中期报告/检查表/初稿” 命名。
3.论文题目及内容是否与开题报告一致。如学位论文题目发生变化,研究生还须中期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动申请表》(附件3)至本学院科研秘书处,详细说明原因,以供研究生部备案;变动较大者,须重新进行开题。
4. 参加答辩的学生提前10分钟进入答辩会场,按名单先后顺序进行答辩;每位学生向检查组做5分钟PPT自述,汇报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与中期报告的一致性、主要内容、进度情况、目标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等;每位学生针对检查组专家的问题,按要求进行解答。
5.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进行评议后,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确有特殊原因未参加中期检查,须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另行安排。
6.待中期答辩结束后,各位同学请将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交至学院。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