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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律大讲堂第六讲如约而至


经过五一假期小小的休整后,5月8日我们又如期迎来了第六期法律大讲堂。本次法律大讲堂由通州区检察院公诉部的周三秋检察官为我们讲解有关“强奸罪的犯罪形态及实务处理”的知识。

课堂上,周检察官首先讲述了一些有关强奸罪的理论知识,入刑条件等等。然后和同学们一起分析了几个较经典的案例,通过案例一的马某某(化名,且有关案情已做技术处理)一案,我们了解到,在强奸案中,出于对受害人隐私的保护,不会公开处理,所以如果遭遇侵害,一定要有勇气及时报警处理。同时,女生们也要加强防范意识,远离犯罪伤害。

案例二廖某某一案,周检察官带领我们讨论了有关“未在被害人阴道检测出犯罪嫌疑人留存的精斑或脱落细胞时,能否继续指控强奸既遂”的情况,展开了思考与讨论。我们学习到虽然被害人阴道留存的犯罪嫌疑人精斑或脱落细胞鉴定,是强奸罪中认定既遂、未遂的关键性证据,但绝不是唯一和必要的证据,认定既未遂需要结合全案证据和事实进行综合认定,只要基于案件事实和证据有了内心确信,就可勇于担当进行有力的刑事指控,说服法官采信指控意见。

周检察官此次从犯罪形态,犯罪的主观故意等方面为我们全面的讲述了实务方面处理相关案件的方法与技巧,也提醒女同学们注意自身安全,提防意识不可松懈,大家收获颇丰。

撰稿/王娜

摄影/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