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物资学院 “携手助飞”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经过学生申请、班主任推荐、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公示如下:
一、推荐162154102班司成、172151001班王芳参评2017-2018学年“携手助飞”评选。
二、推荐172151001班刘畅参评2017-2018学年“国鑫”评选。
公示期: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8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11月8日(周五)下午16:30之前来法学院113室或拨打学院办公室电话010-89534901向吴忠华老师、周少华老师咨询。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