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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课题组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调研


2024年8月8日下午,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教授带队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就“粮食安全保障地方立法”专题问题开展调研;法学院院长助理郭如愿、法学系主任张馨天、科研秘书门威一同参加调研。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倪进、粮食储备处四级调研员柯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齐岩波、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陈琰参与座谈。上海市光明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罗劲松、上海海峰米业有限公司陈时龙作为企业代表参会。

   


调研座谈会上,双方就粮食安全保障的多个环节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倪进全面介绍了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现行法规、实施情况及立法工作进展,强调了完善和细化立法对保障地方粮食储备的作用。粮食储备处四级调研员柯帅表示,上海作为重要的粮食销售区,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保障了全市粮食市场的稳定供应尤为重要。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齐岩波强调,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工作应当兼顾理论与实际,适当根据地方特色制定更为灵活的政策。上海市光明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罗劲松与上海海峰米业有限公司陈时龙对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企业发展提供的支持表示感谢,并从行业需求角度提出建议。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表示后续愿进一步加强在粮食安全保障地方立法方面加强与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的合作,学习北京在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共同促进粮食安全保障地方立法工作。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教授代表调研组介绍了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的办学特色、专业与学科建设、科研资政服务等情况;对粮食安全保障地方立法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并表示愿意与上海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进一步紧密合作,配合发挥高校人才和科技优势,服务好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法学吴长院长充分肯定了上海市在粮食安全保障立法方面的许多做法和经验都值得借鉴和学习;希望通过此次调研,能够为北京市粮食安全保障地方立法工作提供科学建议与意见,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相关仓储、加工、流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


撰稿:张馨天

摄影:门威

审核:吴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