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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院长吴长军教授带队调研同济大学法学院


2024年8月8日上午,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院长助理郭如愿、法学系主任张馨天、科研秘书门威一行,赴同济大学法学院开展调研;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党委书记段存广、副院长黄丽勤、团委书记刘博参加调研座谈会,双方在同济大学衷和楼1302会议室进行了深入交流。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教授对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围绕同济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沿革、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研工作、招生情况及就业现状等进行了详细地介绍,既详细介绍了法学院的特色亮点工作,又充分表达了法学院的现实需求。紧接着,同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段存广、副院长黄丽勤、团委书记刘博,围绕同济大学法学院党建、人才培养、就业等工作分别进行了详细介绍。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教授对蒋惠岭院长等领导的人才培养、科研工作、对外合作方面特色详表示赞赏,对同济大学法学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对同济大学法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取得的辉煌成绩表示肯定;表示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应积极学习同济大学法学院的成功做法与先进经验。随后,吴长军院长详细介绍了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科研工作、招生、就业等方面的做法与特色,特别介绍了本科生导师制、普法宣传、科研服务、青年老师培育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并就能够从同济大学法学院学习、借鉴的先进经验及做法进行了梳理。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助理郭如愿对同济大学法学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表示同济大学法学院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方面的先进做法与经验极具价值、值得学习,进一步细化、分类法律诊所课程的做法值得学习,同时,也对同济大学法学院注重立体化、全覆盖的科研工作表示肯定。法学系主任张馨天对同济大学法学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就课程体系设计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向同济大学法学院进行了认真且全面的请教。

最后,双方对此次座谈交流调研活动表达了充分的肯定,也对将来进一步开展紧密且深入的合作交流表达出美好愿景;后续将进一步深化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工作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撰稿:郭如愿、张馨天

                                                审核:吴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