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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物资学院 “携手助飞”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经过学生申请、班主任推荐、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公示如下:
一、推荐17级刘畅参评2018-2019学年“携手助飞”评选。
二、推荐18级张冉参评2018-2019学年“国鑫”评选。
公示期:2019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4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11月4日下午16:30之前来法学院113办公室或拨打学院办公室电话010-89534901向李倩慧老师咨询。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