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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公告


法学院2020级研究生:

为落实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总体教育教学计划保持不变的原则下,根据《北京物资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物院发〔20204号、5号)文件安排,按照研究生院总体工作部署,法学院将开展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法学院2020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2020级法律经济学研究生。

二、检查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考核工作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实施。

三、检查时间安排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查工作定于20221130日开展,具体名单见下。

时间

1130日(周三)下午14:00-18:00

评委

组长:高桂林(教授);委员:潘佳(副教授)、杜一华(副教授)、阎章荣(博士)、苗静(博士)

秘书

邢干

序号

学号

专业名称

姓名

事项

1

20311***01Z

法律经济学

赵吉星

预答辩

2

20311***02Z

法律经济学

周美璇

预答辩

3

20311***03Z

法律经济学

张孟迪

预答辩

4

20311***04Z

法律经济学

庞昕

预答辩

5

20311***05Z

法律经济学

邢菲菲

预答辩

6

20311***06Z

法律经济学

袁翩

预答辩

7

20311***07Z

法律经济学

于森清

预答辩

8

20311***08Z

法律经济学

王智慧

预答辩

9

20311***09Z

法律经济学

苏静

预答辩


四、检查工作程序

1.预答辩检查设1个小组,成员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5名教师组成。

2.研究生于1127日下6点前提交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提交申请表》、《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查表》及学位论文文稿(word+PDF),发至moonxuefly@qq.com,文件命名方式为以“专业+学号+姓名+提交申请表/检查表/论文命名好”。

3.论文题目及内容是否与中期检查一致。如学位论文题目发生变化,研究生还须预答辩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动申请表》至本学院科研秘书处,详细说明原因,以供研究生部备案;变动较大者,须重新进行开题。

4. 参加预答辩的学生提前10分钟进入答辩会场,按名单先后顺序进行答辩;每位学生向检查组5-10分钟PPT自述,汇报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与中期检查报告的一致性、主要内容、进度情况、目标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等;每位学生针对检查组专家的问题,按要求进行解答。

5.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查小组进行评议后,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无故不参加预答辩检查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确有特殊原因未参加中,须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另行安排。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

 202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