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法学院2024届北京市、北京物资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 拟推荐人选公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精神,结合《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0号)文件要求,以及学校下发名额指标,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综合考量,拟推荐结果如下:

拟推荐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4人:李璇、杨岚茹、李梦娇、孙名昕

拟推荐北京物资学院优秀毕业生4人:李澄宇、何乐彤、蔺文迪、刘国祥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处理

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