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历学位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试行)》及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7月7日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法学院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含法学二学位、法学辅修)学历学位情况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建议授予9人法学学士学位(具体学历学位审核结果详见附件)。拟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最终以学校审议表决结果为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3年7月7日-7月11日,有异议或者咨询问题的同学,联系法学院教学秘书罗老师,联系电话:4877;办公室:法学院306。公示期间学生如有疑问可到学院或教务处咨询,过期不予受理。
法学院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