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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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发展措施


为落实学校管理规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师资水平,制定以下措施。

1学院严格执行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保证教学运行秩序。学院及时下达各项教学相关工作,教师遵守时间要求和质量标准,按时完成,不得拖延。 教学秘书做好督促和时间管理,即时完成执行记录。

2学院督促教师遵守调停课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调课制度规定,按规定办理调课手续。原则上学院内部教师调课每学期每人不超过两次,特殊情况,报送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3积极开展教研组专业活动,落实听课、专业研讨活动。鼓励各教研组采取集体听课或分散听课等多种形式开展相互听课。教研组组长组织本组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3人次,新教师要举行公开课。听课教师均应填写听课记录表,每学期教研组至少开展一次提高教学研讨会,由教研组组长落实做好会议记录。

4严格遵守学校的会务管理制度,对于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各类会议要求必须参加的,由教学科研秘书或办公室主任等同时做好学院教师出勤统计,可直接采用会场签到记录,拍照或复印留存。

5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参加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指导学科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第二课堂活动。落实导师责任,每年对导师制实施的指导活动填写总结表,按规定提交专业负责人。

6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科研学术活动,以经费支持投稿参会的教师,根据每年学校拨付的科研支持经费额度,公布人均参会标准,教师之间可以协调使用,参会前按照学院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7学院鼓励教师发表高水平论文,支持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版面费,支持标准按学校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8教师脱产学习进修,应遵守学校规定,符合专业方向,不影响教学计划执行。进修完成后,应在全校范围内举办一次讲座。原则上超过3个月及以上的脱产学习,两年内不得连续申请,新引进教师完成第一个聘期工作后方可申请。赴国外进修的教师,回国后应承担双语或全英文教学课程,积极承担学院对外交流相关事务。

      以上措施相关记录将纳入年终考核及绩效考核范围。

法学院  2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