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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5、2014级学生2016-2017学年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原制度实施情况,现将本次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相关部门公示2016—2017学年学生职务、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

请各部门在校园网本部门网页公示2016—2017学年(2016.9.12017.8.31)各项学生职务、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并依照《学生手册》(《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核算学生发展性素质评价积分。各部门在公示阶段受理学生的意见反馈,各项职务、活动、评比、竞赛、获奖情况及积分由公示部门负责解释。

公示提供部门及公示范围:

物流学院:校级及以上化学实验竞赛、物理实验竞赛、交通科技竞赛等获奖情况;

信息学院:校级及以上数学建模竞赛、计算机应用竞赛、机器人大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等获奖情况;

商学院:校级及以上创业设计竞赛、沙盘模拟竞赛等获奖情况;

原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校级及以上模拟法庭竞赛等获奖情况;

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校级及以上大学生英语竞赛、英语辩论赛、英语演讲比赛、英文读后感大赛、人文知识竞赛等获奖情况;

学生处: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读书报告展示评选等获奖情况;

科研处:学校优秀论文评比等获奖情况;

校团委:校团委、学生会干部职务及学生参与各类活动、竞赛等情况;拾金不昧情况;志愿服务情况;

学生公寓:学生公寓卫生、安全等评比情况;

体育教学部:学校主办的运动会、体育赛事等各项获奖情况;学校代表队参加校级以上体育赛事等各项获奖情况。

其他部门若提供数据应与学生处协调解决,电话:89534179。为便于各学院及全校学生及时查询公示情况,应将本部门公示以各自上传权限发送至校园网,学校宣传部建立专门的查询网页。如遇技术故障,请联系宣传部办公室,电话:89534001。公示题目请注明“《***部门学生职务/活动/评比/竞赛获奖……情况公示》”。

二、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完成时间

工作安排

负责人

2017年10月9日前

1.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个人纸质版学年总结

2.完成德育素质评价、智育素质评价、体育素质评价、学习进步能力评价

班长、团支书、学委

2017年10月9日前

学校各相关部门公示学生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

各相关部门

2017年10月13日前

1.根据学校、学院公示,完成社会工作能力评价、创新创造能力评价、科研实践能力评价、竞技竞赛能力评价、服务贡献能力评价。注:学院公示已根据学生手册核算分数

2.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每班一名,需要符合学生手册优秀学生干部要求)

3.提交电子版班级素质评价表邮箱:lfxyszpj@163.com

班长、团支书、学委

2017年10月20日前

各学院进行学生素质评价,并公示汇总评分、评价结果

原劳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23日前

完成学生评优评奖

原劳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27日前

公示评优评奖结果并报学生处审核

原劳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03日前

审核评优评奖结果

学生处

2017年11月-12月

总结表彰

学生处

请各班级组织相关学生干部学习本年级的《学生手册》中的《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办法》、《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北京物资学院“优良学风班”建设达标办法》、以及学院相关文件。

三、原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2016、2015、2014级各班级围绕学生素质评价、奖学金评定工作要点:

1.成立学生素质评价、奖学金评定小组

原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成立学生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院学生素质评价工作,同时指导各班级的评定工作。班级也要成立学生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监督工作小组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班级学生素质评定各项工作,各项数据均由工作小组成员共同完成整合、审核,并接受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所有同学的监督。

2.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规定进行学生素质评价

班级要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素质评价体系规定做好基础性素质、发展性素质各项等级评定和分值计算,凡需要专业排名或全院排名的项目,请班级做好分值统计,等级评定由院学生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院排名或专业排名。(见附件:班级学生素质评价综合标准表格)等级评定或细则加分详见学生手册规定。如有争议或疑问请及时与系学生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3.素质评价评定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班级在学生素质评价过程中,所有环节和评价结果均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上下级老师、同学的监督,不得私自篡改结果,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并撤销职务。学院根据学生手册进行发展性素质等级评定,评定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将不再更改评价结果。

4.评比结束后,获奖同学按要求填写获奖登记表(一式两份),交由班主任审批,再经学院审批,报学生处审批;每名同学将上学年情况详细记入学工系统德育素质档案。

原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